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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ica V-LUX 30 Gebruiksaanwijzing pagina 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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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DUTCH, pagina 1
将充电器连接到电源插座
充电指⽰灯 ( [CHARGE] )
点亮 : 正在充电(在⽤
光后再充电的情
形下,⼤约需要
130分钟)
熄灭 : 充电完成
充电完成之后,卸下电池
纪录数量指南(图像/纪录时间)
可拍摄数量
拍摄时间
回放时间
CIPA标准的拍摄条件
• CIPA是"⽇本影视器材⼯业协会(Camera & Imaging Products
Association)"的缩写。
• [程序 AE]模式
• [GPS设定]设为[OFF]
• 温度 : 23 ℃/湿度 : 50 %RH(液晶显⽰器开启时) 。
• 使⽤32 MB的储存卡。
• 使⽤随机附送的电池。
• 开启相机30秒钟后开始拍摄。 (当⼿震修正功能设为[ON]时。 )
• 每隔30秒拍摄⼀次,每隔⼀次拍摄使⽤完全闪光。
• 每次拍摄时,进⾏变焦操作(从远摄到⼴⾓、从⼴⾓到远摄) 。
• 每拍摄10次关闭相机,并放置相机直⾄电池温度降低。
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和拍摄时间会根据周围环境或使⽤条件⽽发⽣
变化。如果频繁使⽤闪光灯、变焦或其他功能,或在寒冷低温的⽓
候条件下,可拍摄的图像数量和拍摄时间会减少。
插头型
约260张
约130分钟
约210分钟
插⼝型
1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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