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 警語
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
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
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前項合法 通
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
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。無線資訊傳輸設備必須具備安全功能,以保護未經授
權之一方任意更改軟體進而避免發射機操作於非經認證之頻率、輸出功率、調變形式或其
他射頻參數設定。此設備的安裝與操作要離使用者之最小距離為 20 公分。電磁波曝露
量 MPE 標準值 1 mW/cm2,送測產品實測值為:0.7776 mW/cm2。